FUNCTIONAL COMMITTEE 功能性委員會資訊

功能性委員會資訊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自107年6月起成立,旨在監督公司財務、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內部控制、相關法令及潛在風險之管控,以達輔佐董事會之職能。
本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實際召開情形敬請參閱本公司年報。
審計委員會討論的事項主要包括:

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執行情形

屆-次會議日期議案內容決議結果獨立董事意見公司對獨立董事之意見處理
2-6111.3.231.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暨合併財務報告案
2.討論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3.本公司111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案
4.超過三個月應收帳款是否轉列資金貸與案
5.本公司 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擬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8.擬修正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9.擬制訂本公司企業永續指導委員會組織規程
1-8案: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並經111.3.23 2-6(屆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9案:非審計委員會職權,不予討論。
不適用
2-7111.5.121.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超過三個月應收帳款是否轉列資金貸與案
3.討論對子公司-WOFI Leuchten GmbH出具承諾書案
4.討論清算億光(福建)有限公司案
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並經111.5.12 2-7(屆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不適用
2-8111.7.71.本公司擬增資德國照明子公司WOFI案
2.擬請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Everlight BVI資金貸與WOFI案
3.稽核主管異動案
4.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行細則」部分作業內容案
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並經111.7.7 2-8(屆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不適用
2-9111.8.111.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超過三個月應收帳款是否轉列資金貸與案
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並經111.8.11 2-9(屆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不適用
2-10111.8.251.本公司擬提前償還歐洲發展銀行長期借款案
2.討論WOFI Leuchten GmbH及旗下子公司清算案
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並經111.8.25 2-10(屆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不適用
2-11111.9.8擬為WOFI Leuchten GmbH短期銀行授信額度背書保證案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並經111.9.8 2-11(屆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不適用
2-12111.11.111.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超過三個月應收帳款是否轉列資金貸與案
3.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公費案
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並經111.11.11 2-12(屆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不適用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之職能,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政策之參考。 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常會,實際召開情形敬請參閱本公司年報。 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的事項主要包括: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柯承恩
獨立董事
(召集人)
李鍾熙
獨立董事
林榮春
獨立董事
陳良基
獨立董事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自108年12月26日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自109年起實施。其主要評估週期、評估期間、評估範圍及方式、評估之執行單位、評估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最近期評鑑區間為110年7月29日至110年12月31日,相關作業已於111年1月啟動,議事單位由財務處負責,110年評鑑結果業經提報111年3月23日董事會。
註: 110年7月股東常會完成董事會改選事宜。

本公司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董事會績效評估面向評鑑指標
(題數)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13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12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7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7
內部控制7

自評結果:董事會整體達成率97%,高度發揮董事會監督管理功能並對公司營運決策有高度參與程度。

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儕)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面向評鑑指標
(題數)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3
董事職責認知3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8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3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3
內部控制3

自評結果:董事會整體達成率99%,董事成員發揮高度職能投入公司營運並持續進修專業。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面向評鑑指標
(題數)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8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7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4
內部控制3

自評結果:委員會整體達成率92%。審計委員會充分發揮控制風險、監督內控及審議財報等職能,以確保降低公司營運風險。薪酬委員會定期審視董事及經理人績效及薪酬、訂定合理員工獎酬機制以達獎勵效果。


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109年本公司首度委託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辦理外部董事會效能評估,就董事會之組成、查之方式進行評核。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董事會的指導、授權、監督、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自律及其他支援系統等8大項構面以線上自評問卷及實地訪查。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及其評估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且具備獨立性,其出具之評估報告業經提報110年3月23日董事會。
評核期間:108年09月01日~109年8月31日

總評:
1. 董事會與經營團隊緊密互動,確實掌握公司策略與營運執行情形,充分發揮董事會指導與監督之職能。
2. 由於產業競爭激烈,因此特別重視人才培訓。
3. 獨立董事積極當責,於董事會及委員會之會議期間外,與經營團隊互動頻繁,提供充分諮詢與指導。
4. 董事長領導風格開放,能廣納建言,使董事會成員皆能充分表達意見,有效發揮領導功能。
5. 員工的獎酬政策鼓勵員工與公司共同成長,達到留才效果。

建議:
1. 貴公司現行之風險管理係由各部門依權責自行控管,如有風險事項則以專案形式呈報。且定期向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報告,使董事會得以有效督導公司經營風險之控管。
2. 貴公司108年12月通過董事會績效評鑑辦法,並於今年首度辦理董事會績效自我評估,建議公司之董事會績效評鑑指標設立具體之評分標準,且指標設定後仍應定期檢視,以確認指標之有效性,促使董事會效能得以持續提升。

改善對策:
1. 本公司已於110年11月12日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辦法,並已揭露於官網。各類風險管理執行情形預計自111年起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2.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指標之評分方式為第13屆第11次董事會通過,擬提供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之建議並徵詢董事意見後,再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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