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12月21日通過公司治理主管由財會中心主管盧俊侑副處長擔任,負責事務如下:
一、遵循法令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及相關事宜,並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以提升資訊透明度及維護股東。
二、事前瞭解議案是否和董事成員或關係人相關,並確認董事符合利益迴避之規定。
三、董事會議案安排除依法令之規定,並安排公司重要專案進行追蹤報告。
四、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並視董事需求安排多元化進修主題。
五、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六、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七、落實每年的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效能評估作業,並三年執行一次外部機構評鑑作業。
八、安排獨立董事定期和會計師、稽核主管的溝通事項,並視營運需求安排董事和營運團隊的溝通管道。
九、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 (加註) 就任尚未滿一年,故未揭露進修情形。